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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精神,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推荐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各院系按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体系组织本单位团队创建活动:

1.申报团队填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院系以一定的方式按照创建指标体系对团队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和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遴选。对团队全体成员,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3.院系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拟推荐团队。

4.拟推荐团队公示。院系在校内网站或单位公告栏对拟推荐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推荐报告及团队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

(二)经各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后,学校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公示5天,无异议并经学校审批程序后向教育部报送推荐材料。

(三)教育部委托相关组织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校将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五、有关说明

1.根据工作安排,教育部2021年拟认定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0个。2021年我校申报推荐名额1个,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创建、申报工作,每个单位推荐1个团队。

2.各单位须在531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6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以及院系开展团队创建活动的报告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南三楼424室),开展团队创建活动的报告应当包括院系组织团队创建活动的程序,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情况,申报团队成员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情况审查意见等,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zhj@hust.edu.cn,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内容需完全一致。

联 系 人:张建 柴菊

联系方式:87542807

电子邮箱:zhj@hust.edu.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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