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值第3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有关教育文件精神,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甘当“铺路石”、做学生的“引路人”、做“四有”好老师、做“大先生”的良好氛围,在教师节期间,学校将表彰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名称
“伯乐奖”、“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
二、 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伯乐奖”
在选拔、培养和举荐人才等方面做出卓越成绩,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第一线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师德师风,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尽心尽力、甘于奉献,年龄在50岁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师德高尚、甘为人梯,热情扶持、积极帮助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教书育人声誉突出,为学校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做出突出贡献。
2. 关爱学生,直接培养的学生取得突出成绩,并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极高荣誉。
(二)“三育人奖”
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第一线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勤勉尽责,实绩突出(“三育人奖”申报者需来校工作满6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关心学生全面成长,高质量的完成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临床教学、实验教学等教学实践中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做好育人工作,在教师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声望。
2.治学态度严谨,工作作风扎实,对学生言传身教,在科研、医疗等工作中积极做好育人工作,甘于奉献,取得创新性成果,或创造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三育人积极分子”
在教育、教学、科研和课程改革等方面成果突出,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第一线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工作效率高,效果好,成绩突出(“三育人积极分子”申报者需来校工作满3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业务能力过硬,工作量饱满,在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
2.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追求真理,淡泊名利,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三、推荐名额
“伯乐奖”各单位可根据情况推荐1名;
“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推荐总名额按各单位实际在岗教职工人数的0.5%计算(不满1人可报1人),不得超报。
四、推荐要求
1. 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要求,经过一定的推荐程序,确定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限报一种奖励类别且只能参加申报的奖励类别评审。
2. 通过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登录智慧华中大-办事大厅-人事处进入申报系统,填写相应推荐表后提交单位审核。
3. 各单位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节评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档于6月30日前发送到联系邮箱。
4. 学校将按照奖励类别分别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相关评审工作(申报“三育人奖”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自动成为“三育人积极分子”获得者)。
五、奖励办法
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伯乐奖”每人5000元,“三育人奖”每人2000元,“三育人积极分子”每人1000元。
联 系 人:何鑫、柴菊
联系电话:87543610、87542127
联系邮箱:xinhe@hust.edu.cn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节评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