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术新人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术新人奖”实施办法》,学校继续开展2022年度“学术新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后办理入校手续,以人事信息库到校时间为准)新进校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及特别优秀者不超过38周岁(截至到2021年12月31日计算,分别为1987年1月1日和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3.在教学、科研、医疗第一线工作,进校工作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含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项,并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期刊(以各院系提交的国际一流期刊目录为准)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教师可为1篇国际一流期刊论文及1部专著)(成果统计时间从进校到岗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术新人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各单位审查推荐,并将申报人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学校公示获奖名单;
5.学校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名额
各单位限报1人,特别优秀者不超过2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术新人奖”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单位填写《“学术新人奖”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
2.附件材料1套,不超过40页,A4型纸双面复印,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申报表中所列论文索引、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目录;
②申报表中所列科研项目通知单(科发院或文科处盖章),项目批件复印件等;
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已经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申报此奖项。
2.个人成果统计仅限进校入职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该时间区间外的成果无须填报。
3.论文统计时第一或通讯作者第一单位须为我校,共同作者折算参照职称评聘文件中有关规定。
4.所有材料请在2022年10月24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办。
联系人:高永明 87543710
E-mail: gaoyongming@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学术新人奖”申报表》
2.《“学术新人奖”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