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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20教师聘期考核及签订2021-2024教师聘期合同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14 [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教师聘期管理,激发全体教师干事创业精神,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7-2020教师聘期考核及2021-2024教师聘期合同签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导向,通过严格教师聘期考核,规范教师聘期合同签订、管理,健全人事制度体系,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2017-2020聘期考核

教师本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各二级单位审核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二级单位成立教师聘期考核组,成员为9-15人,由本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其中教授代表不少于考核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考核组对照聘期任务,核实工作业绩,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投票决定考核结果,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接受并处理申诉,申诉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详细的书面署名材料,向非指定工作人员递交申诉材料无效。根据考核结果,需要变更、续聘、低聘、解聘、终止聘期合同的,由二级单位决定并将考核结果及有关情况报人事处备案,考核合格的教师签订2021-2024聘期合同。已完成2017-2020教师聘期考核的二级单位,无须重新考核,无须重新填表。以团队形式签订聘期合同的,可按照团队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个人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

三、2021-2024合同签订

1.聘期合同一般为四年期,聘期签订起止时间为202111日至20241231日,聘期任务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双一流建设任务和院(系)2021-2023发展目标任务制定,不低于2018年综合改革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

2.新进教师仍然按照首聘期有关政策执行,首聘期考核合格后,签订聘期合同,由首聘期到期之日起签订至20241231日,聘期任务由院系根据聘期期限酌情签订。

3.因申报项目、办理居住证已签订聘期合同的,聘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新合同,由合同到期之日起签订至20241231日,聘期任务由二级单位根据聘期期限酌情签订。

4.聘期内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也在此次聘期合同签订范围内。

5.现在编教师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者,根据本人意愿可不签订聘期合同,如须签订,由上一聘期合同到期之日起签订至退休当日,聘期任务由二级单位根据聘期期限酌情签订。

四、进度安排

1230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合同书》、《华中科技大学教师2017-2020聘期考核及2021-2024聘期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

    2.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合同书

    3.华中科技大学教师2017-2020聘期考核及2021-2024期合同签订情

     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