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学术环境,杜绝学术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各类申报、评审、聘任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就有关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各单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和评聘工作,对相关人员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学术纪律教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评审过程中严禁拉票搞关系,严禁说情打招呼。评审专家须旗帜鲜明地抵制评聘工作中的一切不正当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申请人应据实提供材料并主动配合材料审核和展示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妨碍评聘工作的正常进行。
对于评聘中学术不端和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评聘工作的单位,须予以纠正。对于在评聘工作中拉票搞关系、说情打招呼等弄虚作假、干扰正常评聘秩序者,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报资格,已被聘任者予以撤销,次年停报。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