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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10-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2026年秋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示》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1年(含1年)以上;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0月9日至10月19日8:30—17:00;

报名网站: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hubei.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在搜索栏输入“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教育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后返回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端口按程序操作。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2、3)

2.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10月20日之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单位,各单位汇总后提交至教师办。

(2)现场确认个人申请材料及要求(获得博士学位者,第③ ④ ⑥项材料可不提供):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后生成)。

②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信息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学历,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http://www.chsi.com.cn/xlcx),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未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的普通话证书,须在官网(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https://hbyw.e21.cn/chaxun.php),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

④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⑤省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见附件,体检仅限主校区和同济校区校医院、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梨园医院;体检表需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附上血液化验单、心电图单;一年内的其他体检结果,有医生签名并注明包含教资要求体检项目且“体检合格”、附有血液化验单及心电图单的,可视为有效)。

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一份。

⑦学校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聘用合同或教师岗位调令或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一份;辅导员岗位同教师岗位。

⑧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内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教学任务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⑨《华中科技大学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⑩个人无违法犯罪证明。具有湖北省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根据提示开具无犯罪核查证明。

平台无法开具的,可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外省户籍人员关注微信公众号需改为“本省名称+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在“微警务”无犯罪业务模块申请办理,常规办理周期为3个工作日。

3. 补发与换发

遗失、毁损证书需要补发、换发的,在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内一并提交。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2份(见附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三、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网上报名填写单位统一为“华中科技大学”(特别提示:“工作单位”只能是高校,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华中科技大学”填写,不得增加或删减;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任教学科请填写至二级学科,并且不能出现“**类”选项,各大类可以点击展开详细目录,然后选择。

3.以上涉及的表格详见附件,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申请材料依序整理并夹好。

4.申请人还需提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请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版一致;申请补换发证的教师无需网上申请,但也需提交证件照),背后注明单位及姓名。

5.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汇总,各单位收齐并审核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简况及提供的材料清单》(含补换发),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办,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

6.申请人存在师德师风、纪律处分、学术诚信等问题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出现上述情况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向人事处报告。

7.各单位请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晓雯       电话:87543610

 

附件:

1.网上申报参考图示

2.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3.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4.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5.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表 (双面打印)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表)

7.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8.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一览表

 

人事处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