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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11-0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学校遴选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学校职称评审专家库。入选专家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校级学术评议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遴选。原专家库成员于2023年正式选聘,任期三年,目前任期已满。因部分专家已办理退休或调离本校,为保障后续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开展,请各单位按学科系列推荐新一届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

一、推荐专家类别

高校专任教师系列、附属学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系列、高等教育管理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出版系列、卫生专业系列等。

二、推荐人数

每个单位可推荐专家人数:高校专任教师评审专家5-10人,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附属学校、学生思政、高教管理、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出版编辑、卫生技术等其他各系列)评审专家1-3人,二三级岗位评审专家1-5人。五六级岗位评审专家不单独推荐,由高校专任教师评审专家担任。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45岁及以下评审专家占单位总推荐人数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

同一名专家可以担任至多2个系列的评审专家。

三、专家要求

(一)高校专任教师系列评审专家条件:(必须是高校专任教师)

1.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且在该领域有较大声望;一般为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同时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履行评审义务。

(二)高教管理、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出版编辑、卫生技术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评审专家条件:

1.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且在该领域有较大声望;一般为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同时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履行评审义务。

(三)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审专家条件:(必须是高校专任教师)

1.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且在该领域有较大声望;一般为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任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同时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履行评审义务。

(四)附属学校教师系列评审专家条件:(必须是附属学校教师或高校专任教师)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为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同时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履行评审义务。

(五)学生思政教师系列评审专家条件:(必须是学生思政教师或高校专任教师)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为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同时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履行评审义务。

四、其他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推荐专家并请排序,于2026年11月10日前提交推荐专家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和承诺书。最终入选专家名单将在全校公示。

联系人:金建强 87543710(一、三、四、五类)

夏长征 87556160(第二类)

电子邮件:jjq@hust.edu.cn


附 1.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评审专家承诺书

3.评审专家行为负面清单

人事处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