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险〔1997〕109号文件精神,我校对经过审批符合条件的去世教职工遗属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每年需对遗属情况进行审核,现对年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经审批已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我校去世教职工的遗属。
二、年审材料
1、补助对象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补助对象手持当天报纸的半身正面免冠照片。(若补助对象是学生,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在读的相关材料)。
三、请各单位核实并收集本单位的遗属年审材料,于2024年4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ongyinxin@hust.edu.cn。若补助对象未提交年审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而无法年审的,将于2024年6月起暂缓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联系电话:87542627 联系人:宋老师
人事处劳资办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