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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发文聘任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教师申报项目、学术交流及其他用途,人事处于20235月集中审核并受理了所有已通过职务评审,但未发文聘任的教师聘任发文问题。其中部分教师评审通过拟聘为教授或副教授,因当时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聘为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另外部分新进教师(含讲师)在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前提下,先聘至研究系列岗位。以上教师如已经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请汇总名单并报人事处,拟重新发文聘任。

请各单位于2024118日之前将资料(含通过2023年度聘任会后报到的专任教师名单)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办。

联系人:金建强  联系方式:87543610

 

附:申请重新发文人员名单汇总表

 

人事处

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