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教师申报项目、学术交流及其他用途,人事处于2023年5月集中审核并受理了所有已通过职务评审,但未发文聘任的教师聘任发文问题。其中部分教师评审通过拟聘为教授或副教授,因当时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聘为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另外部分新进教师(含讲师)在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前提下,先聘至研究系列岗位。以上教师如已经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请汇总名单并报人事处,拟重新发文聘任。
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之前将资料(含通过2023年度聘任会后报到的专任教师名单)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办。
联系人:金建强 联系方式:87543610
附:申请重新发文人员名单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