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审计署对学校的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企业兼职、在岗创业和离岗创业管理办法》(校人[2025]37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未经审批企业兼职担任高管”问题
1、整改依据:《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2、整改措施:
(1)对不符合兼职相关规定的须及时办理工商退出手续;
(2)二级单位将工商退出手续的相关材料收集汇总后提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3)如确因特殊情况需继续担任的,需学院及个人提供必要性文件和说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批。
3、完成时限:整改完成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前。
二、“未经审批开办企业”问题
1、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
(1)整改依据:《办法》第三章。
(2)整改措施: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办理工商退出手续。
(3)完成时限:尽快推进整改。
2、与科技成果转化无关:
(1)整改依据:《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五条。
(2)整改措施: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履行向学校备案手续,填报《现金持股备案表》。
(3)完成时限:整改完成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前。
特此通知。
附件:
1.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兼职审批表
2.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在岗创业审批表
3.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现金持股备案表
4. 《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企业兼职协议》
5. 《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在岗创业协议》
人事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