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快落实国家审计署对学校的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企业兼职、在岗创业和离岗创业管理办法》(校人[2025]37号),现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请尽快落实。
一、“未经审批企业兼职担任高管”问题
1、整改依据:《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2、整改措施:
(1)对不符合兼职相关规定的需及时办理工商退出手续;
(2)二级单位将工商退出手续的相关材料收集汇总后提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3)如确因特殊情况需继续担任的,需学院及个人提供必要性文件和说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批。
3、完成时限:整改完成时限为2026年6月30日前。
二、“未经审批开办企业”问题
1、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
(1)整改依据:《办法》第三章。
(2)整改措施: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办理工商退出手续。
2、与科技成果转化无关:
(1)整改依据:《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五条。
(2)整改措施: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履行向学校备案手续,填报《现金持股备案表》。
3、完成时限:整改完成时限为2026年6月30日前。
对于部分整改进度过缓的单位,学校将进行约谈,请各单位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尽快完成整改任务。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兼职审批表
2、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在岗创业审批表
3、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现金持股备案表
4、华中科技大学教师企业兼职协议
5、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在岗创业协议
人事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