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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4年教师聘期考核及签订2025-2029年教师聘期合同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教师聘期管理,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1-2024年教师聘期考核及2025-2029年教师聘期合同签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学校教师分类管理改革部署,按期完成专任教师2021-2024年聘期考核、教师分类上岗申报聘任、2025-2029年聘期合同签订三项核心任务,建立健全 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分类评价 的教师管理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2021-2024教师聘期考核

各单位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实施办法》,对教师2021-2024聘期的履职情况开展全面、客观的评价工作。

各单位拟定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方案,依据方案组织教师填报《教师聘期考核表》,成立教师聘期考核组,考核组成员一般为9-15人,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会负责人、教授代表组成,其中教授代表不少于考核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考核组根据教师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确定考核结果,重点考核聘期内教书育人情况、科学研究经历、社会服务情况等。考核结果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团队形式签订聘期合同的,可按照团队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个人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

三、组织教师分类上岗

各单位根据已通过学校审议的教师分类管理实施细则,有序组织教师进行岗位类别申报,完成资格审核和岗位聘任工作。

各单位须向全体教师公布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岗、科研岗等各类别岗位的上岗条件、岗位职责、聘期任务等,同时明确各类岗位的岗位控制数,使教师对各类岗位的定位和要求有清晰的认识。

教师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岗位,按照各单位要求提供支撑材料。各单位核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是否满足上岗条件。对于申请人数超出限制的岗位类别,学院应考量教师上一聘期表现、发展潜力与学科布局需要综合审议审定,按照不超过岗位控制数确定拟上岗人员名单。学院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拟上岗名单进行审议,明确每位教师的新一聘期岗位类别,拟上岗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于因岗位限制、聘期考核不合格等原因未能按照个人意愿上岗的教师,学院应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启动谈话提醒、业务培训或转岗等处理工作,确保教师分类管理工作平稳落地。

四、签订2025-2029教师聘期合同

各单位组织教师签订聘期合同,聘期合同一式三份,学校、单位、个人各一份。常规聘期5年,起止时间为202511日至20291231日。各单位按照学校审定的教师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聘期任务签订合同,过渡岗(普通岗)教师按照学院约定的目标任务签订合同,未申请上岗的教师按原岗位目标任务签订合同。

2021-2024 年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签订 2025-2029年聘期合同。2021-2024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确需续聘签订合同的,起始时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截止日期统一为 20291231日,聘期任务由所在学院统筹研究制定。

新进教师通过首聘期考核后,从首聘期到期之日起签订聘期合同,聘期任务由学院根据聘期长短在同类同级岗位常规聘期任务基础上酌情约定。

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在本次分类聘任范围之内,通过首聘期考核后,签订常规聘期合同。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者(5年),聘任时间截至退休当日,聘期任务由学院酌情约定。

五、进度安排

各单位可先行开展2021-2024年教师聘期考核工作,2025-2029年聘期合同签订工作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通过学校审批后开展。

第一批试点单位在20266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提交附件123和工作情况报告。其他单位在改革方案通过审批后三个月内完成2025-2029年聘期合同签订工作。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2021-2024

     2.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合同(2025-2029

     3.华中科技大教师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

     4.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2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