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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授审批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4-20 [来源]: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
  1. 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申请表》附申请者简历、学术成就、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2. 经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需取得参加会议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3.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聘请指导研究生的教师,由研究生院审核;聘请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由教务处审核;聘请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由科技处审核);

  4. 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办审批。

    (详见校发【201434《关于聘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名誉教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