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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办 [发表时间]:2026-01-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赴国外访问交流。为做好我校2026年选派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高级研究学者。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2.访问学者。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项目。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二、选派条件

 1.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 申请条件参考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有关规定。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6.优先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③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④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⑥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学校启用网上申报系统。申请人及管理人员需登录学校“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管理系统”办理材料填报及审核。校内申报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jsgpcg.hust.edu.cn/base/frame/login_hzkjdx.jsp?FM_SYS_ID=hr853>

1.个人申请。根据留学基金委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8>准备相关材料。注意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应不早于20267月1日,且不晚于202712月31日。材料电子版准备一份用于网上填报如有疑问请先点击查看【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9>

申请人202631015日登录校内申报系统填报,受理机构为“校人事处”,可利用合作渠道为“个人合作渠道”。校内申报系统操作指南(申报人):http://hr.hust.edu.cn/info/1083/6132.htm

2.院系推荐。院系对照选派条件进行审核。建议各院系在2026323日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是否同意推荐

学院人事老师应将推荐人员于3月27日前通过校内申报系统审核流转并提交。公派系统审核操作指南(院系审核人):http://hr.hust.edu.cn/info/1083/6133.htm

3.学校审批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受理并审核报批。

4.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获得学院推荐的申请人,410日至17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时须提交一寸电子照片。请务必认真检查填写的各项内容,受理机构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

四、项目说明

1.录取结果于6月底公布。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7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资格将自动取消。

2.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网上申报中“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需提交:①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科发院或者文科处开具的科研项目通知单(联系各单位科研秘书)。医院只需要科研处盖章即可。②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③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最终获得公派资格人员在出国前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教师长期公派出国行前审批表》,派出期间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回国后向学校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及学术成果要点,并在本单位做研修工作报告。

常见问题解答请查看: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

联系人: 高永明   87543610  gaoyongming@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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