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人〔2022〕10号)文件精神,计划资助优秀青年教师赴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研修,现将2025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思想政治信念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3.业务精良,科研成果突出;
4.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
5.研修计划切实可行,研修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研修专业所在学科居于该领域世界领先地位的科研机构,研修导师应为本领域知名学者。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登录校内教师公派出国申报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及与出国研修方向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
申报人员线上填报操作指南:http://hr.hust.edu.cn/info/1083/6132.htm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老师联系教师办申请分配审核权限,登录教师公派出国申报系统,依次推送至基层党组织、学术委员会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后,填写单位推荐信息,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申报信息提交至学校人事处,同时通过系统导出申报人员汇总表,盖章签字提交人事处。
学院管理员审核操作指南:http://hr.hust.edu.cn/info/1083/6133.htm
3.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并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三、资助说明
1.资助期限为两年24个月。
2.资助额度。基本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24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研修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满足研修合作院校进入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位,或所在留学单位研修学科进入ESI排名前万分之一,或研修导师曾获得诺贝尔奖或学科领域世界顶级科学大奖,或研修导师为院士,并获得优选推荐的入选者,可获得倍增资助。
3.研修期间二级单位可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津贴,自主发放奖励性绩效津贴。
4.本计划不受理长期公派执行期间、公派回校服务期内和已获得“海外优青”支持教师的申请。2025年度国家公派项目和“优培计划”项目不冲突,可同时申请。
四、基本要求
1.学院推荐:所在学院管理员通过系统导出申报人员汇总表,盖章签字后提交人事处教师办。
2.证明材料:申请人按代表性成果分类,项目提供立项书(限3页)或科研项目通知单(科研部门盖章);论文提供首页;奖励、专利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均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3.申报时限:各单位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提交候选人材料至人事处教师办。
4.按期派出:获批人员资格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自动取消资助资格。
联系人:高永明 87543610 gaoyongming@hust.edu.cn
申报答疑QQ群:1027672484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5年2月27日